萍乡公积金
萍乡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条件
1、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;
2、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;
3、租赁自住住房,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%(含以上)比例的;
4、离休、退休;
5、出境定居;
6、职工死亡、被宣告死亡;
2、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;
3、租赁自住住房,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%(含以上)比例的;
4、离休、退休;
5、出境定居;
6、职工死亡、被宣告死亡;
7、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;
提取材料
1、《萍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两份)并加盖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或办事处)的预留印章或单位公章;
2、支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。